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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重錘“李鬼”,傍名牌商標宣告無效

發(fā)表時間:2022-05-03

判決單位:國家知識產權局

異議人:深圳市駿豐木鏈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異議商標:“鷹的偉業(yè)yingdeweiye及圖”、“龐鷹偉業(yè)pangyingweiye及圖”

原異議人:廣州市偉正木制品有限公司

原異議商標:“偉業(yè)牌”商標、“石尚偉業(yè)WYSS TIMBER及圖”商標、“偉業(yè)WEIYE TIMBER及圖”



審理經過

國家知識產權局審理查明:

1、“鷹的偉業(yè)yingdeweiye及圖”、“龐鷹偉業(yè)pangyingweiye及圖”完整包含“偉業(yè)”,構成近似商標;

2、“鷹的偉業(yè)yingdeweiye及圖”、“龐鷹偉業(yè)pangyingweiye及圖”兩個商標指定使用與第19類“阻燃膠合板;耐火木材”商品上。

屬于同類商品,共存市場,公眾容易混淆和誤認。

3、深圳市駿豐木鏈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還申請注冊多件與他人已在先實際使用且具有一定獨創(chuàng)性或知名度的商標文字或相近的商標,部分已被我局駁回或被相關企業(yè)提出異議。

4、深圳市駿豐木鏈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故意抄襲、摹仿他人商標,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導致消費者產生誤認,有損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判決結果

依據《商標法》相關規(guī)定,國家知識產權局決定:“鷹的偉業(yè)yingdeweiye及圖”、“龐鷹偉業(yè)pangyingweiye及圖”商標不予注冊。



打擊侵權假冒行為、維護自身品牌價值、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是行業(yè)每個品牌企業(yè)的責任和義務。同時,消費者也要擦亮自己的眼睛,讓打擦邊球、傍名牌的廠家無處遁逃,從而維護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凈化整個市場大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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